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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ce Mak

借錢不還起爭執 高效靈活促執行

近日,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一件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執行法官多次耐心與雙方當事人協商溝通,同時靈活運用數位化支付方式和總對總查控系統,用最簡短的時間、最便捷的方式將款項順利執行到位。申請執行人對法院的執行效率和工作方式表示高度讚揚,對執行法官的付出表示衷心感謝!


原告同被告系朋友關係。2020年8月19日,被告因周轉資金不足向原告借款10000元,約定最晚一年內還款。到期後,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拒不償還。2022年7月13日,原告將被告訴至山城區法院。法院經依法審理判決被告償還原告借款10000元及逾期利息。判決生效後,被告未按照判決履行相應義務,10月13日,原告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式後,執行法官立即凍結被執行人名下網路資金及銀行帳戶,通過網路查控、線下調查和傳統查控,發現其僅微信帳戶內有1600餘元。同時,執行法官向其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也未申報財產、履行還款義務。執行法官耐心同雙方當事人明法釋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被執行人一次性將8500元支付於申請執行人。但雙方約定交錢當天,被執行人稱只帶來3000元現金,剩下5500元都在已被凍結的信用卡和微信“分付”餘額中,被執行人表示只有將微信和信用卡解除凍結才可以支付剩餘款項。執行法官考慮如果解除凍結會出現脫封風險,但不解封被執行人明確表示沒有能力履行。如果就這樣放棄,一個本可以執行完畢的案件就功虧一簣。執行法官和被執行人再次進行交談,瞭解被執行人真實想法,分析判斷被執行人應該是真心實意想履行完畢。於是經申請執行人同意後,法院僅將該兩項資金提請解凍,執行法官和執行幹警同時保證被執行人在帳戶被解封履行完畢這個時間段一直在執行幹警的有效控制下,防止帳戶被解封後被執行人轉移財產。因帳戶解凍需要一定的資訊回饋時間,申請執行人稱家中有比較要緊的事情需要回去,執行幹警靈活執行,申請執行人先將3000元現金領走,然後將收款碼列印下來,方便後續收款。直至當天下午1點30分,被執行人微信和上述信用卡全部解除凍結,被執行人掃描申請執行人收款碼轉帳時,發現信用卡和微信“分付”無法直接支付於申請執行人,隨後執行人員通過找到熟人商家碼進行周轉,才將剩餘5500元執行款項一併支付於申請執行人。至此,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非常感謝你們法院,這麼快就幫我們把問題解決了!”當事人陳某握著調解員的手激動地說到。


近日,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法院順利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當事人陳某因多次討要欠款無果,一紙訴狀將被告付某訴至山城區法院,要求歸還欠款及利息。案件來到訴前調解程式,調解員在與原被告方溝通時,瞭解到爭議焦點在利息上。被告認為借錢時雙方並未約定利息,故現在不同意支付利息。以此為突破口,調解員對原被告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釋法明理,最後雙方都表示願意各退一步,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被告先一次性支付原告欠款2萬元,於次月20日前再付清剩餘欠款,原告不再要求利息。在調解員見證下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至此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便出現了文章開頭一幕。



民間借貸糾紛是民事訴訟中最為常見的案件類型。在一些案例中,借款時當事人雙方未就利息作出明確約定。雙方發生爭議訴至法院時,出借人往往會主張按照法定最高利率作為借期利息標準,以求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雙方利息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出借人主張借期內的利息,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還要繳納訴訟費,導致訴訟成本的增加。因此法官建議借錢需謹慎,風險要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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