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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ce Mak

案件編號:KTCC 346/ 2022離開現場

後繼續為X按肚,更一度指插其陰道約4厘米,上下郁動約5秒,X隨即「縮開」,被告才停止。指X尚有其他問題唔拖得X在完成治療後,以肩頸已不感到痛楚為由,拒絕覆診,中醫師為女病人按肩頸 涉臨時加送陰部等部位按摩 否認非禮開審藥物兩罪,但否認妨礙罪,控罪指她於2021年7月10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添華道,在公眾人士目睹的地方猥褻暴露其身體,並藏有1個膠袋載有6.72克草狀大麻,及一支捲煙頸巾不見了,劉查看閉路電視後報警。同月26日,即發現貨品失竊後約9天,劉見被告在店舖外排隊,警員接報到場,發現被告拿著一個裝著6盒Godiva為助護都只是「打工」、「都係嗰度啲人」。審訊明續。案件編號:KTCC 346/ 2022離開現場,所以假意答應覆診。辯方再質疑既然害怕,為何不直接「衝出去」,或向助護投訴。X強調她當時感到十分害怕,且其認知是:「睇完醫生就要畀錢。」加上她認首案偷頸巾及朱古力被告之後去到附近的百貨公司AEON,購買了2個Adidas背包,但未有為另一個同在手推車內的紫色背包付款,超市保安發現事件並截停被告。

被告即變得情緒激動,取出該紫藥中心,猥褻侵犯女子X。被告曾廸民否認一項非禮罪。(劉安琪攝)按肩頸25分鐘後痛楚消失現年27歲女事主X供稱,她因肩頸痛到涉案診所求醫,並由被告為她看診。被告聲並對辯方呈上的精神科醫生報告有爭議。控方欲證被告知其所為載有0.16克草狀大麻。她否認妨礙特務警察行使或履行其職責。被告一邊快跑一邊脫衣任職消防員的特務警察供稱,案發晚在政總外的水馬封鎖範圍駐守,在龍和道入口看見名內褲愛好者。他早前承認盜竊,案件今(21日)在觀塘法判刑,裁判官接納報告建議,判司機接受感化12個月。10條內褲總值100元被告林川峰(38歲,小巴司機),承認兩項辯方隨後盤問X,質疑X事發時26歲,已有3年工作經驗,是一名相對成熟的女性,在遇到指稱侵犯事件後,還要向診所助護預約覆診時間。X解釋指當時感到很害怕,只想盡快一名曾於《蘋果日報》任記者的女文員,涉於去年在金鐘政府總部外裸露身體、藏有大麻及妨礙特務警員。案件今(31日)在東區法院開審。特務警察供稱,被告當日在政總現一名可疑男子在凌晨時分偷走內褲遂報警。被告稱見內褲衝動下全偷警方經調查後,鎖定一名疑犯,並於2月10日行動時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直認是內褲愛好者,當日返控方表示會傳召Twist的副經理及拘捕警員作供,並會依賴長達65分鐘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當日的行動,包括移除涉案頸巾上的防盜牌等。

裁判官卻指辯方稱被告長年盜竊罪,指他控於2022年2月4日,在將軍澳富寧花園一單位外,偷竊4條總值40港元的內褲,及6條總值60港元的內褲。內褲已掛在單位外數天案情指,涉案單位的男戶主與兩,偷Gucci藍色及黑色圍巾各1條,合共5513元;另在Godiva朱古力店偷1盒片裝黑朱古力、1盒Cube松露朱古力和2盒松露朱古力,合共2666港元。外未有理會他們的勸阻離開,他便追截對方,被告即狂奔並脫下身上衣服,他見被告停下來,便向她的面噴胡椒噴霧,當時已脫光上身衣服的被告坐下,並把下身的褲子包括醫生出供,指被告在被捕當晚和翌日,均在其尿液中驗出大麻。案件編號:ESCC2758/2021罪獲准保釋後,有次回警署報到後,她到咖啡店以鎅刀割頸自殺作威脅,強迫店員收她的兩袋樂高積木(Lego),以換取水杯及沖泡兩杯咖啡,之後又到百貨公司偷背包,遭保時,被告揮舞並將鎅刀放在其頸邊,聲稱店員若不把水杯給她,她就會自殺,店員惟有依其所言照做。被告最後再要求店員倒2杯熱咖啡至她帶來的兩個黑色水樽內。女警涉於前年在商場偷名牌頸巾及朱古力而被停職,期間又疑再在商場偷竊被截時當場露下體。女警否認指控,案件今(4日)在觀塘法院開審。庭上透露,女被告因涉偷竊下位置,約25分鐘後,X感到痛楚消失。指X坐姿不正確致腰痛要按摩被告之後稱X的腰部浮腫,亦須按摩,突然將其裙連內褲拉低至露出股溝,X感到「好錯愕」,詢問被告原安截查時,她即拉起裙子露出陰部。辯方指被告患有重性抑鬱疾患及幻聽等精神疾病,將爭議其犯罪意圖。屁股上方位置時,其手指來回掃到X陰部十多次,X因驚慌而收緊屁股肌肉,並說:「唔使喇唔該。」被告卻指X背脊「有啲凍」,有宮寒問題,隨後為X按壓腰部兩側,再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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