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歐陽炳强紙盒藏屍案,又稱跑馬地紙盒藏屍案,是香港司法史上一起備受關注的案件。該案發生在1974年,涉及一名16歲的女學生卞玉英的死亡事件。此案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不僅因爲案情離奇,更因爲被警方逮捕幷判刑的嫌疑人歐陽炳强一直堅稱自己無辜,使得案件的真相撲朔迷離。
二、案發經過
1. 1974年12月16日,下午五點半左右,女學生卞玉英離家外出,六點半時致電同學陳彬彬相約在跑馬地電車站見面,但陳彬彬到達後幷未見到其踪迹。
2. 次日,清潔工人林嫂(或獸醫診所職員胡永康)在黃泥涌道街上發現一個電視機紙箱,內有一具赤裸的女屍。經警方調查證實,死者正是卞玉英。驗屍結果顯示,她被人用右臂箍頸勒斃,下體有灼燒痕迹,但處女膜仍完整,表明未遭性侵。
3. 警方初步鎖定凶殺案的第一現場在跑馬地附近,幷從死者同學口中得知卞玉英經常到雪糕店吃雪糕。警方因此將目標鎖定爲安美雪糕店,幷發現當晚只有兼職店員歐陽炳强在店內工作。此外,警方還發現卞玉英指甲中的衣物纖維與歐陽炳强的西裝吻合,其長髮上的電綫膠皮及紙屑也與雪糕店工廠的物件一致。
三、審判與爭議
1. 1975年,歐陽炳强被以科學鑒證技術定罪,判處死刑。然而,由于案件存在諸多疑點(如受害人死亡時間多次更改、紙盒上指紋非歐陽炳强等),以及歐陽炳强本人及其妻子的堅持上訴,該案引起了廣泛關注和爭議。
2. 1977年2月9日,當時的港督麥理浩特赦免了歐陽炳强的死刑,改爲終身監禁。這是香港司法史上首宗沒有目擊證人僅以“科學鑒證技術”將凶徒定罪的案件。
四、後續發展
歐陽炳强在獄中表現良好,通過自學獲得了多項證書,幷在赤柱監獄成爲首位囚犯義務教師教授盲人打字。2002年9月11日,他結束了長達28年的牢獄生涯獲准出獄。儘管歐陽炳强已去世,但他所涉的紙盒藏屍案仍是香港歷史上的一個不解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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